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摭拾一句西方俗语,不论你喜不喜欢,也不必在意史学家们关于战争的发端是规律性还是概率性的争辩,战争始终是人类历史“客厅里的大象”——想想看,一旦家里客厅闯入一头大象,你能视而不见吗?

根据收藏了超过10亿词条的牛津英语词库统计,在当今人类最常用的100个词的历次统计中,排名第一的始终是“时间”。“战争”虽然稍有后移,可依然排在40多位。而来自考古学、人类学、文化学和统计学的证据都表明,这一排名还算靠谱。

有一个我们现在常见的词,是由美国著名诗人惠特曼创造出来的——“史迹”。诗人写的是诗,而历史却在用血与火刻画出一条不可磨灭的战争痕迹。无论是在史学、文学还是宗教经典作品中,无不清晰地延伸着这一“史迹”。所以我们就不难理解,为什么孕育了古希腊史学的《荷马史诗》充满了血腥的细节与情节,为什么在《圣经》中据说很仁慈的上帝动辄就要下狠手消灭一个城市(包括全城老幼),为什么读千年《史记》总是以“秦失其鹿,天下共逐之”的惨烈战事描述最为精彩……

《左传》曰:“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。”戎自不必说,而祀的主要功能其实也是在为战争进行动员和集结兵力。而我们可以从史书中看到,东西方对此有着惊人的耦合。亚里士多德写道:“斯巴达王(即古罗马君主)有两种职能,主持祭礼、指挥军队。”而地中海文明的创立者克里特人,更是脑洞大开地把祭祀战死者的墓地称为“香榭丽舍”。不错,今天巴黎的香榭丽舍大街就源出于此,意思是“乐园”。

真实的历史所呈现出来的,可能并不如我们想象中的那般诗情画意,然而,我们没有权力轻鄙或指责历史。正如马克思在《路易·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》所说:“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,但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,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,而是在直接碰到的、既定的、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。”

早期原始文明遗迹表明,不是“随心所欲地创造”出来的战争始于“血酬定律”——以暴力获取生存的酬劳。部落间为了食物和安全,兵戎相见,仇杀不断。西方哲学家施特劳斯有这样的论断:“战争与和平构成了人类生活的整体。故而理解战争就意味着理解人类生活的全部。”可问题是,在进入文明和理性时代的进程中,人类如何才能真正理解战争?或者说,战争带给了人类怎样的思考?

战争是“政治斗争的最高形式”,这是列宁的经典之论。战争常常包涵着人类不同意识形态和生存方式之间的较量,每一次大的战争都带给我们对人类终极问题的哲学思考,对后世产生的巨大影响常常超越了战争的胜负。比如对战争性质正义与非正义的评判,就改变着人们思考战争的“认知框架”。

毫无疑问,战争的重要价值之一在于让我们认识到和平的可贵,但谁也不会忘记这样一个常识,战争与和平的解释权最终是在强者手中。《伯罗奔尼撒战争史》中写得分明,创造了灿烂文化的雅典人蛮横地宣称:“只有双方势均力敌时才有和平可言。强者自能得到他们想要的,而弱者必须付出他们该付出的。”

近期有一部电影叫《至暗时刻》,说的是二战初期英国与纳粹德国孤军奋战的故事。为什么要称之为“至暗时刻”,不仅因为纳粹的凶残,还因为愚蠢的绥靖政策——1933年,英国执政党的竞选要点竟然是“关闭征兵站、遣散陆军、裁减空军……”。撒切尔夫人在其回忆录中写道,她当年作为一个关心政局的小女孩清楚地记得,在德国军队开进布拉格、迈出挑战世界秩序的步伐时,英国议院里还在投票反对征兵……

俄国作家陀斯绥耶夫斯基有句名言:“我唯一担心的,就是我是否配得上所受的苦难。”是的,一个民族如果不能正视战争那头“客厅里的大象” ,如何能配得上他们千百年来所经受的战争苦难?(郑蜀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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